1 搜救組織的工作
迫降后的遇險人員等待援救,海上、沙漠、寒區、熱帶叢林等地區情況復雜,援救是怎么一回事兒,怎樣組織搜尋援救工作呢?沒遇到過事故,或不參與這方面工作的人,知之甚少。
現代民用航空活動是沒有國界的,締約國都要履行應盡的搜尋援救工作義務。國際民用航空組織制定了《國際民用航空公約》,其附件十二為《搜尋援救》,這是締約國都要執行的國際標準和建議措施。
根據國際民航組織的《國際民用航空公約》附件十二《搜尋援救》的建議措施,我國民用航空系統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器搜尋援救條例》。該條例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搜尋援救區,包括我國締約或參加的國際條約、國際協定中規定由我國擔任搜尋援救民用航空器的公海區域。
為了及時有效地搜尋援救遇到緊急情況的民用航空器,避免或者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參加搜尋援救的單位和人員,都有救死扶傷的義務。
我國搜尋援救民用航空器的工作,陸上,由各省、市、自治區人民政府組織其公安、衛生機關和當地駐軍實施;海上,由中國海上搜救中心組織沿海市、自治區的海上搜救中心實施。
使用航空器執行搜尋援救民用航空器任務,由民用航空運輸企業或者通用航空企業擔任。在某些地區,民用航空搜尋援救力量不足時,軍隊會參照搶險救災辦法,及時派出航空器給予支援。
在我國搜尋援救區內,劃分了若干個地區民用航空搜尋援救區。每個地區民用航空搜尋援救區,都設立了地區搜尋援救工作協調中心,其工作任務是:
(1) 向有關單位通報搜尋援救民用航空器的工作情況;
(2) 擔任搜尋援救民用航空器工作中的相互協調任務;
(3) 負責陸上用民用航空器執行搜尋援救的組織指揮。
全國搜尋援救民用航空器的協調工作,由我國民用航空總局搜尋援救協調中心負責,各地區搜尋援救由地區民用航空器協調中心負責。各地區搜尋援救民用航空器協調工作,由我國民用航空地區管理局搜尋援救協調中心或者民用航空總局指定的區域空中交通管制單位擔任。這樣,不管是海上、沙漠、寒區、熱帶叢林等地區的任何地方出現緊急事故,客機緊急迫降以后發出求救信號,負責這個地區搜尋援救的組織接到求救信號后,就會馬上出動搜尋援救飛機,實施緊急搜尋援救工作。
2 搜尋援救的實施
迫降于海上、沙漠、寒區、熱帶叢林等地區的遇險人員,一直在使用各種通訊聯絡手段,持續不斷地進行遇險后的呼救。任何單位或個人,發現或者收聽到民用航空器遇到緊急情況時,都應當立即通過適當手段,通知當地民用航空搜尋援救區域的地區搜尋援救工作協調中心。
民用航空器的緊急情況,分為情況不明、告警和遇險三個階段。地區搜尋援救工作協調中心,收到民用航空器緊急情況的情報后,必須立即判斷確定失事航空器處于上述三個階段中的哪一階段,以便采用相關的搜尋援救措施,并且必須及時地向民用航空總局搜尋援救工作協調中心、航空器所屬單位報告和通報,以形成搜尋援救的網絡,提高搜尋援救的成功率。
情況不明階段,是指民用航空器的安全出現令人疑慮的情況。通常是:空中交通管制部門在應當收到民用航空器聯絡時間,或者首次同該民用航空器聯絡失敗30分鐘后,還沒有同其取得聯絡;根據民用航空器的最后報告,或者計算的預計到達時間超過30分鐘,民用航空器還沒有降落,并且沒有其他信息。對于這種情況各地區搜尋援救中心應當根據具體情況,及時確定搜尋區域,并立即通知開放有關的航空電臺、導航臺、定向臺和雷達等設施,搜尋掌握其空中位置,盡快同該民用航空器溝通聯絡,進行有針對性的處置。
告警階段,是指民用航空器的安全出現令人擔憂的情況。通常是:對于情況不明階段的民用航空器,空中交通管制部門經過努力,仍不能同其溝通聯絡;民用航空器的飛行能力受到損害,但是未達到迫降的程度;與已充許降落的民用航空器失去通訊聯絡,并且在預計降落時間5分鐘內沒有降落;民用航空器受到非法干擾。對于這種情況,應做到:
① 通知擔任搜尋援救的航空器待命執行任務;
② 檢查各種電子設施,繼續進行聯絡和搜尋;
③ 根據民用航空器飛行能力的受損情況,組織引導在就近的機場降落;
④ 在預計降落時間5分鐘內沒降落的,立即采取措施;
⑤ 對非法干擾的進行及時制止。
遇險階段,是指確信民用航空器遇到緊急和嚴重危險,需要立即進行援救的情況。通常是:根據油量計算,告警階段的民用航空器,難以繼續飛行;民用航空器的飛行能力,受到嚴重損害,達到迫降程度;民用航空器已經迫降或墜毀。對于這種情況,應做到:
① 分析所在遇險區域,立即出動人員和援救機;
② 必要時,立即請求當地駐軍支援;
③ 根據遇險區域,協調并調動各方面援救力量。
民用航空器失事現場組織工作:
① 搶救幸存人員;
② 采取措施防止失火;
③ 如果失火,組織滅火;
④ 保護現場,失事現場拍照錄像;
⑤ 保護飛機和個人財務;
⑥ 組織各方面援救工作,把事故損失減少到最小的程度。
3 搜救信號的運用
遇險人員使用的設備與物品的顏色,本身就是一種搜尋援救的信號,像前面章節講到的救生衣、救生船等。搜尋援救航空器向遇險待救人員空投的救生物品,也是由不同顏色加以區別的:
(1) 藥品和急救物品為紅色;
(2) 食品和水為藍色;
(3) 防護服裝和毯子為黃色;
(4) 其他物品,如炊事用具、羅盤等為黑色;
(5) 裝有多種物品時為混合色。
用于援救遇險待救人員的救生物品,都裝有用漢語、英語和另一種語言共三種語言的使用說明。遇險待救人員得到救生物品后,一定要按照使用說明使用,切忌亂用。
航空器與船舶之間也有使用的信號。航空器依次做下列動作,表示希望引導一艘船舶去援救遇險的航空器或者船舶:
——環繞船舶飛行至少一周;
——在低空緊靠船舶前方橫穿其航向,并且搖擺其機翼,或者調整油門,螺旋槳飛機還可以推拉螺旋槳變距桿,以便進一步引起該船舶的注意;
——向引導該船舶駛往的航向飛行。
重述上述動作,意義相同。
航空器做下列動作,表示取消已發出的引導船舶的執行援救任務的信號:
——在低空緊靠船舶尾部橫穿而過,并且搖擺機翼;
——調整油門;
——螺旋槳飛機還可以推拉螺旋槳變距桿。
船舶可以用下列方法,確認收到航空器發出的信號:
——將信號旗(紅白豎條)升至頂端,表示明白;
——用信號燈發出一系列摩爾斯電碼“T”的閃光;
——改變航向跟隨該航空器。
船舶可以用下列方法,表示不能執行收到的航空器發出的信號:
——升起國際信號旗“N”,即錯開的藍白方格;
——發出一系列摩爾斯電碼“N”的閃光。
遇險待救人員、搜尋援救工作人員與航空器之間也規定了容易使用的信號。
遇險待救人員使用的地對空信號:
需要援助——“V”;
需要醫藥援助——“X”;
不是——“N”;
是——“Y”。
搜索援救工作人員使用的地對空信號:
工作已完成——“LLL”;
我們已找到全部人員——“
我們只找到幾個人員——“++”;
我們不能工作,正在返回——“××”
已分成兩組,各組按箭頭方向前進——“
收到消息說航空器在此方向——“→→”;
尚無發現,將繼續搜尋——“NN”。
4 直升機搜尋方法
當收到迫降飛機或遇險待救人員的呼救信號以后,搜尋救援組織便會立即派出搜尋援救飛機,前往失事地點搜尋援救,以便隨后派出適合援救的更多的飛機或人員,使遇險待救人員都能獲救。
對于遇險待救人員來說,從客機失事迫降開始,到發出求救信號以后,每一步行動都要有一定的行動路線,并且每個行動都要留下標識自己所在位置的標識和信號,積極配合搜尋援救飛機和人員的搜尋援救行動。
搜尋援救人員搜尋援救遇險待救的人員時,總是從最后可知的遇難待救人員的位置開始的。如果沒有準確的標識和信號,搜尋援救飛機和人員會根據判斷,假定遇險待救人員可能去的路線,根據當時環境下各種情況,實施搜尋援救。
搜尋援救的機種多為直升機或輕型飛機。一般情況下,根據當時的條件,負責搜尋援救的組織會派出直升機執行搜尋援救的任務。首先根據天氣、地勢等情況,進行各種形式的搜尋工作,其目的是先找到迫降遇險待救人員所處的位置。
1) 主線搜尋路線
通常在有大風或天氣條件惡劣的情況下,采用主線搜尋路線的搜尋方法,這種方法是沿一條主線,左右巡回依次向前。這樣,邊搜尋、邊前進、便于發現遇險待救人員。
2) 水路搜尋路線
遇險待救人員在有河流的地區,因備有救生船,很可能順水漂流而下。搜尋援救直升機將沿干流巡回于支流,從一側到另一側進行搜尋,直到找到遇險待救人員。
3) 扇形搜尋路線
如果遇險待救人員可能在山坳或小盆地,或者在大山一側的平地,搜尋援救直升機將以客機失事地點為中心,從一點向外以一定搜尋半徑逐漸沿圓周扇形展開搜尋工作,直到找到遇險待救人員。
4) 方形搜尋路線
如果遇險待救人員在平地呼救,搜尋援救直升機則以客機失事地點為中心,以方形搜尋路線從中心逐層向外展開搜尋工作,直到找到遇險待救人員。
5) 巡回搜尋路線
如果客機失事迫降,沒有發出呼救信號,遇險待救人員也沒有發出呼救信號,搜尋援救直升機便沿失事客機航行路線反復搜尋。采取走三步退兩步、前后左右巡回緩緩向前的方法,直到找到遇險等救人員和失事客機。
6) 高山搜尋路線
如果客機迫降于山上,很難判斷在山的哪一邊,搜尋援救直升機則從山頂上方,沿山勢從高到低盤旋而下,直到找到遇險人員。
迫降后的遇險人員等待援救,海上、沙漠、寒區、熱帶叢林等地區情況復雜,援救是怎么一回事兒,怎樣組織搜尋援救工作呢?沒遇到過事故,或不參與這方面工作的人,知之甚少。
現代民用航空活動是沒有國界的,締約國都要履行應盡的搜尋援救工作義務。國際民用航空組織制定了《國際民用航空公約》,其附件十二為《搜尋援救》,這是締約國都要執行的國際標準和建議措施。
根據國際民航組織的《國際民用航空公約》附件十二《搜尋援救》的建議措施,我國民用航空系統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器搜尋援救條例》。該條例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搜尋援救區,包括我國締約或參加的國際條約、國際協定中規定由我國擔任搜尋援救民用航空器的公海區域。
為了及時有效地搜尋援救遇到緊急情況的民用航空器,避免或者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參加搜尋援救的單位和人員,都有救死扶傷的義務。
我國搜尋援救民用航空器的工作,陸上,由各省、市、自治區人民政府組織其公安、衛生機關和當地駐軍實施;海上,由中國海上搜救中心組織沿海市、自治區的海上搜救中心實施。
使用航空器執行搜尋援救民用航空器任務,由民用航空運輸企業或者通用航空企業擔任。在某些地區,民用航空搜尋援救力量不足時,軍隊會參照搶險救災辦法,及時派出航空器給予支援。
在我國搜尋援救區內,劃分了若干個地區民用航空搜尋援救區。每個地區民用航空搜尋援救區,都設立了地區搜尋援救工作協調中心,其工作任務是:
(1) 向有關單位通報搜尋援救民用航空器的工作情況;
(2) 擔任搜尋援救民用航空器工作中的相互協調任務;
(3) 負責陸上用民用航空器執行搜尋援救的組織指揮。
全國搜尋援救民用航空器的協調工作,由我國民用航空總局搜尋援救協調中心負責,各地區搜尋援救由地區民用航空器協調中心負責。各地區搜尋援救民用航空器協調工作,由我國民用航空地區管理局搜尋援救協調中心或者民用航空總局指定的區域空中交通管制單位擔任。這樣,不管是海上、沙漠、寒區、熱帶叢林等地區的任何地方出現緊急事故,客機緊急迫降以后發出求救信號,負責這個地區搜尋援救的組織接到求救信號后,就會馬上出動搜尋援救飛機,實施緊急搜尋援救工作。
2 搜尋援救的實施
迫降于海上、沙漠、寒區、熱帶叢林等地區的遇險人員,一直在使用各種通訊聯絡手段,持續不斷地進行遇險后的呼救。任何單位或個人,發現或者收聽到民用航空器遇到緊急情況時,都應當立即通過適當手段,通知當地民用航空搜尋援救區域的地區搜尋援救工作協調中心。
民用航空器的緊急情況,分為情況不明、告警和遇險三個階段。地區搜尋援救工作協調中心,收到民用航空器緊急情況的情報后,必須立即判斷確定失事航空器處于上述三個階段中的哪一階段,以便采用相關的搜尋援救措施,并且必須及時地向民用航空總局搜尋援救工作協調中心、航空器所屬單位報告和通報,以形成搜尋援救的網絡,提高搜尋援救的成功率。
情況不明階段,是指民用航空器的安全出現令人疑慮的情況。通常是:空中交通管制部門在應當收到民用航空器聯絡時間,或者首次同該民用航空器聯絡失敗30分鐘后,還沒有同其取得聯絡;根據民用航空器的最后報告,或者計算的預計到達時間超過30分鐘,民用航空器還沒有降落,并且沒有其他信息。對于這種情況各地區搜尋援救中心應當根據具體情況,及時確定搜尋區域,并立即通知開放有關的航空電臺、導航臺、定向臺和雷達等設施,搜尋掌握其空中位置,盡快同該民用航空器溝通聯絡,進行有針對性的處置。
告警階段,是指民用航空器的安全出現令人擔憂的情況。通常是:對于情況不明階段的民用航空器,空中交通管制部門經過努力,仍不能同其溝通聯絡;民用航空器的飛行能力受到損害,但是未達到迫降的程度;與已充許降落的民用航空器失去通訊聯絡,并且在預計降落時間5分鐘內沒有降落;民用航空器受到非法干擾。對于這種情況,應做到:
① 通知擔任搜尋援救的航空器待命執行任務;
② 檢查各種電子設施,繼續進行聯絡和搜尋;
③ 根據民用航空器飛行能力的受損情況,組織引導在就近的機場降落;
④ 在預計降落時間5分鐘內沒降落的,立即采取措施;
⑤ 對非法干擾的進行及時制止。
遇險階段,是指確信民用航空器遇到緊急和嚴重危險,需要立即進行援救的情況。通常是:根據油量計算,告警階段的民用航空器,難以繼續飛行;民用航空器的飛行能力,受到嚴重損害,達到迫降程度;民用航空器已經迫降或墜毀。對于這種情況,應做到:
① 分析所在遇險區域,立即出動人員和援救機;
② 必要時,立即請求當地駐軍支援;
③ 根據遇險區域,協調并調動各方面援救力量。
民用航空器失事現場組織工作:
① 搶救幸存人員;
② 采取措施防止失火;
③ 如果失火,組織滅火;
④ 保護現場,失事現場拍照錄像;
⑤ 保護飛機和個人財務;
⑥ 組織各方面援救工作,把事故損失減少到最小的程度。
3 搜救信號的運用
遇險人員使用的設備與物品的顏色,本身就是一種搜尋援救的信號,像前面章節講到的救生衣、救生船等。搜尋援救航空器向遇險待救人員空投的救生物品,也是由不同顏色加以區別的:
(1) 藥品和急救物品為紅色;
(2) 食品和水為藍色;
(3) 防護服裝和毯子為黃色;
(4) 其他物品,如炊事用具、羅盤等為黑色;
(5) 裝有多種物品時為混合色。
用于援救遇險待救人員的救生物品,都裝有用漢語、英語和另一種語言共三種語言的使用說明。遇險待救人員得到救生物品后,一定要按照使用說明使用,切忌亂用。
航空器與船舶之間也有使用的信號。航空器依次做下列動作,表示希望引導一艘船舶去援救遇險的航空器或者船舶:
——環繞船舶飛行至少一周;
——在低空緊靠船舶前方橫穿其航向,并且搖擺其機翼,或者調整油門,螺旋槳飛機還可以推拉螺旋槳變距桿,以便進一步引起該船舶的注意;
——向引導該船舶駛往的航向飛行。
重述上述動作,意義相同。
航空器做下列動作,表示取消已發出的引導船舶的執行援救任務的信號:
——在低空緊靠船舶尾部橫穿而過,并且搖擺機翼;
——調整油門;
——螺旋槳飛機還可以推拉螺旋槳變距桿。
船舶可以用下列方法,確認收到航空器發出的信號:
——將信號旗(紅白豎條)升至頂端,表示明白;
——用信號燈發出一系列摩爾斯電碼“T”的閃光;
——改變航向跟隨該航空器。
船舶可以用下列方法,表示不能執行收到的航空器發出的信號:
——升起國際信號旗“N”,即錯開的藍白方格;
——發出一系列摩爾斯電碼“N”的閃光。
遇險待救人員、搜尋援救工作人員與航空器之間也規定了容易使用的信號。
遇險待救人員使用的地對空信號:
需要援助——“V”;
需要醫藥援助——“X”;
不是——“N”;
是——“Y”。
搜索援救工作人員使用的地對空信號:
工作已完成——“LLL”;
我們已找到全部人員——“
我們只找到幾個人員——“++”;
我們不能工作,正在返回——“××”
已分成兩組,各組按箭頭方向前進——“
收到消息說航空器在此方向——“→→”;
尚無發現,將繼續搜尋——“NN”。
4 直升機搜尋方法
當收到迫降飛機或遇險待救人員的呼救信號以后,搜尋救援組織便會立即派出搜尋援救飛機,前往失事地點搜尋援救,以便隨后派出適合援救的更多的飛機或人員,使遇險待救人員都能獲救。
對于遇險待救人員來說,從客機失事迫降開始,到發出求救信號以后,每一步行動都要有一定的行動路線,并且每個行動都要留下標識自己所在位置的標識和信號,積極配合搜尋援救飛機和人員的搜尋援救行動。
搜尋援救人員搜尋援救遇險待救的人員時,總是從最后可知的遇難待救人員的位置開始的。如果沒有準確的標識和信號,搜尋援救飛機和人員會根據判斷,假定遇險待救人員可能去的路線,根據當時環境下各種情況,實施搜尋援救。
搜尋援救的機種多為直升機或輕型飛機。一般情況下,根據當時的條件,負責搜尋援救的組織會派出直升機執行搜尋援救的任務。首先根據天氣、地勢等情況,進行各種形式的搜尋工作,其目的是先找到迫降遇險待救人員所處的位置。
1) 主線搜尋路線
通常在有大風或天氣條件惡劣的情況下,采用主線搜尋路線的搜尋方法,這種方法是沿一條主線,左右巡回依次向前。這樣,邊搜尋、邊前進、便于發現遇險待救人員。
2) 水路搜尋路線
遇險待救人員在有河流的地區,因備有救生船,很可能順水漂流而下。搜尋援救直升機將沿干流巡回于支流,從一側到另一側進行搜尋,直到找到遇險待救人員。
3) 扇形搜尋路線
如果遇險待救人員可能在山坳或小盆地,或者在大山一側的平地,搜尋援救直升機將以客機失事地點為中心,從一點向外以一定搜尋半徑逐漸沿圓周扇形展開搜尋工作,直到找到遇險待救人員。
4) 方形搜尋路線
如果遇險待救人員在平地呼救,搜尋援救直升機則以客機失事地點為中心,以方形搜尋路線從中心逐層向外展開搜尋工作,直到找到遇險待救人員。
5) 巡回搜尋路線
如果客機失事迫降,沒有發出呼救信號,遇險待救人員也沒有發出呼救信號,搜尋援救直升機便沿失事客機航行路線反復搜尋。采取走三步退兩步、前后左右巡回緩緩向前的方法,直到找到遇險等救人員和失事客機。
6) 高山搜尋路線
如果客機迫降于山上,很難判斷在山的哪一邊,搜尋援救直升機則從山頂上方,沿山勢從高到低盤旋而下,直到找到遇險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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