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你,愛了四年。四年,是我度過年月的四分之一。 終究,四年相伴抵不過一年相守。 如果說,和你一起的點點滴滴我都記得,太矯情,因為我相信凡是愛過的都知道——因為在乎,所以銘記。 你和我在一起的初衷,是為了讓某個女子吃醋。而后來,先愛上的是我。那么筋疲力竭。 我做了一切九零后自認為偉大的事情:為你與家人爭吵,為你離家出走,為你不眠不休,為你傷心落淚。我一次次的聽你說,你愛的不是我。但卻無法抑制自己,寧愿委屈也想在你身上多求得一些溫暖。 四年來,我收到你送的唯一一份生日禮物是十二只千紙鶴,紙鶴上的內容卻是讓我忘了你。 或許,你曾對我有情,但你也對太多女子有情。 不是你的唯一的生活,對于我來說,太累。它把我從一個敢愛敢恨的女子變成一個毫無棱角的失意人。曾經為你寫很長很長的信,折很多很多的星星,煮很濃很濃的湯,織很暖很暖的毛巾,但這些,在你看來,也是毫無意義的。 最終,在四年后的某一天,因你喝醉,因你胃出血而在醫院獨自待了兩天。在這兩天里,你有吃夜宵的時間卻無來看我的時間。第三天時托人轉告一句“抱歉”了事。你甚至連親口對我說對不起都不愿。 所以,第四天,我決定忘了你。 如今,聽到你要結婚的消息,心中有些感慨,有些失落,但卻不疼。那個在你身邊相守一年的女子,或許才是適合你的。疼痛的感覺,經歷得太多,便再無感受。我不知道你會不會請我參加你的婚禮,但我想,如果你請我去,我便可以微笑著,去慶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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