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井下的燒傷,多為瓦斯燃燒、爆炸的火焰以及電流等引起,也有因酸堿引起的化學性燒傷。下面小編給大家分享煤礦井下燒傷的現場急救,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煤礦井下燒傷的現場急救
當煤礦井下發生燒傷事故后,救護人員應迅速將傷員救出現場,并注意在搶救過程中保護傷員的創面,不要忙于將傷員的衣服脫去或剪開去除,以免損傷創面和污染。另外,救護人員在將傷員送往醫院搶救前,應對傷者進行一次全身檢查,查看是否有合并損傷。一般來講,燒傷一眼就可看到,但其他的損傷有時卻難以發現,因此,在搬運傷員時若忽視檢查,就會給傷員帶來更大的痛苦,甚至會危及生命安全。對于受爆炸沖擊燒傷的傷員,還須檢查顱腦、腦腹腔內臟以及呼吸道是否燒傷。若化學性燒傷,救護人員還須重視傷員全身中毒的解救。
在傷員的急救過程中,若發現傷員因疼痛和恐懼而休克,應用針法止痛或服止痛藥。若發生急性喉頭梗阻窒息時,可用粗針頭從環甲筋膜處刺入氣管內,以保證通氣,暫時緩解窒息的威脅。若傷者呼吸、心跳不好甚至停止呼吸時,應就地進行人工呼吸以及擠壓心臟搶救。對于化學性燒傷的傷員,應首先用大量的清水持續沖洗,但對其他燒傷則一般不作處理,也不得弄破水泡。現場急救處理完畢,待傷員的傷情好轉后應及時送往醫院救治。值得注意的是,將傷員送往醫院時,應輕輕、平穩地搬動傷員,救護車輛應盡量減少路上的顛簸,同時救護人員應隨時觀察傷員的傷情,不可大意。
天然氣燒傷的預防
在天然氣生產過程中要千方百計防止井噴,輸氣管線應經常檢查,確保質量,有漏氣現象應及時處理,嚴防爆炸。民用氣防止室內爆炸燃燒的首要問題是防止漏氣,一般情況下漏氣是容易覺察的,特別是川東、川東北氣田含硫量高,容易嗅出,而一般凈化天然氣中都含有微量的硫化氫或硫醇、硫醚,具有臭雞蛋味。一旦出現了漏氣,要注意防止火源,如劃火柴,開關電燈及其他用電設備等。天然氣密度小于空氣,多集聚在室內上部空間,打開門窗易于排出。
關于試漏問題,必須用肥皂水或水試驗,絕對不能用火試驗。在天然氣作業區,為確保安全及時發現漏氣現象,應經常使用測爆儀,檢查空間可燃氣體濃度。如RH-31T型可燃氣體測爆儀,除能測天然氣中主要成份甲烷外尚能測氨氣,乙炔及汽油蒸氣,其測定范圍采用0~100%爆炸下限,即指示100%時表示空氣中含天然氣5%,并以不同顏色表示危險程度,綠色為安全,黃色或橙色為注意危險區,紅色為可燃氣體的濃度已到爆炸范圍,隨時有著火爆炸危險。
根據多年來預防發生中毒、爆炸燒傷事故的經驗,總結出“五先五后”(先通知,后停氣;先斷氣,后檢修;先檢查,后使用;先點火,后開氣;先滅火,后離人)、“八不準”(不準直接使用高壓井口天然氣;不準在草房、竹席棚里使用天然氣;不準直接在木板樓上用氣爐,不準用天然氣火烤衣服;不準將氣爐上的考克當閘門使用;不準開著火睡覺;不準小學生和學齡前兒童單獨使用天然氣;不準將氣閘門接在軟管上)的安全措施,經實踐證明,只要嚴格按照這些規定辦事,事故就會大大減少。
天然氣燒傷的現場搶救
1. 現場搶救的組織和原則
天然氣著火大多發生突然,特別是井噴著火和輸氣管線爆炸時可發生成批傷員,且傷情有時很復雜,應積極進行搶救工作,有條件的,可組織搶救組(由領導、群眾、專業醫務人員三結合組成),并分成若干搶救小組,每組要有專人負責,各組均應明確自己的職責,防止顧此失彼的忙亂現象。
搶救原則應先重后輕,以挽救生命為主。然后才是如何保全肢體、維持功能;盡快使傷員脫離現場,并安置于通風良好處;搬運傷員時應注意保護創面,可用衣服、雨衣等遮蓋創面,避免創面的污染和加重復合傷的損害等。
2. 傷員的自救
如衣服著火,最好是立即臥倒,就地打滾,將火壓滅;或迅速脫掉燃燒的衣服,還可利用手邊的物品如毯子、大衣、雨衣及砂土等,迅速覆蓋著火處,與空氣隔絕滅火;或用水澆,或跳入附近水中,盡快脫離現場。如室內天然氣著火,同時還需迅速關閉供氣閥門;燒傷部位可用冷水沖洗,以減輕燒傷的深度。切忌驚慌亂跑或雙手擺動,助長燃燒,增加雙手、頭面部及呼吸道的燒傷,更要防止因慌亂而造成再損傷。
3. 因地制宜及時處理
(1) 如重危傷員,發生呼吸心跳停止,應立即搶救,進行人工呼吸,心臟按摩,同時輔以適量的循環,呼吸興奮劑。對于有嚴重呼吸道燒傷,有呼吸道梗阻者,應盡早作氣管切開,以保持呼吸道通暢。有休克者,應創造條件積極進行抗休克治療——靜脈補液。
(2) 合并有大出血者,應立即止血;有骨折者,給予適當固定,以防再損傷。
(3) 鎮靜止痛。燒傷病員都有程度不等的疼痛,重的可用杜冷丁或嗎啡(有呼吸道燒傷和顱腦損傷及一歲以下嬰兒忌用)止痛。煩躁不安的傷員,有時不一定是由于疼痛引起,很可能是血容量不足的一種表現,應創造條件進行靜脈補液,或口服含鹽飲料,切忌在沒有弄清原因的情況下短時間重復多次注射鎮痛藥,特別是肌肉注射,以免造成鎮痛藥物積累中毒。休克病員周圍循環障礙,肌肉注射藥物吸收不良,故鎮痛藥可靜脈給藥。無休克的輕傷員可肌肉注射或口服止痛片。對現場所用的藥物的名稱、劑量、給藥途徑和時間,必須詳細記錄。
4. 傷員轉送的注意事項
燒傷病員原則上都應轉送到有條件的醫院進行治療,轉運注意事項如下:
(1) 保護創面。可將創面用清潔的被單、衣服等布類覆蓋包裹創面,以免創面存轉運途中污染或受到進一步的損傷。轉送前創面上不要涂龍膽紫、紅汞等有顏色的藥劑,以免創面著色,而不易辨別燒傷的深淺度。
(2) 對嚴重燒傷病員,最好在傷后2~3h以內送到醫院,但如轉送路途遠,途中又無治療條件,如當地還有一些治療條件,應就地先行初步抗休克治療,待休克高峰(傷后6~12h為重度燒傷休克高峰)過后,再轉送比較好。切忌在休克高潮時轉送,以減少休克的發生。輕傷員則不論條件如何,都應盡早轉到相應的醫院治療。
(3) 盡可能不使用冬眠藥。
(4) 條件許可,病情需要,可在途中補液。
(5) 途中注意防寒、防暑、防顛,并密切觀察病情,注意防止休克的發生,特別是老年及嬰幼兒,或有合并傷的病員。
(6) 轉送途中病員盡可能橫放,頭向后,腳向前;上、下樓梯時頭向下,以防腦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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